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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◎柬埔寨洞里薩湖上的船小弟,世故地迎向他注定不變的人生

才做格主1年多,累積文章不過30篇,就僥倖入圍了「2011第六屆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」初選,回首過去縱橫職場20年,我風光過,也潦倒過,行業遍及電影、科技、音樂、服飾、戲劇、出版,累積的辛酸血淚史足以另闢新""大肆發揮,如此一個火裡來水裡去的金剛芭比,卻直到今年,才終於慢慢有點體悟,經營一個部落格真正的意義為何……

上次和我的忘年之交-74小鬼聊到類似的話題,是在200910月,經過她半看笑話似的鼓勵,懵懂的我陶醉之餘開始著手申請,用殘葉和枯枝,築起了《貝果汪》這個搖搖欲墜的新家,我喜歡貝果,尤其是紐約曼哈頓東村雜貨店裡冷掉的罌粟籽口味,我用這名字,悼念那段連數位相機都還沒發明,影像模糊卻記憶深刻的輕狂歲月。

我跟小鬼所經營的那種心情日記部落格不一樣,她的訪客都是熟人和朋友,我的訪客都是如假包換的隨機過客,熟人們不知道我除了寫文案、擬合約之外還會寫點影評,就像路人對陌生人某甲的心情日記也不會有興趣一樣,身邊朋友沒人知道我這個螢幕大小的空間,我可以恣意地對我深愛的藝文世界,發表屬於自己的偏執聲音,沒有輿論包袱和同儕壓力,這不像臉書,在塗鴉牆上的一句話,簡直跟乾脆貼在捷運佈告欄一樣招搖過市。

還記得因為我的一篇《同窗會》,人氣剛破1000的那天,我激動地久久無法言語;沒上院線也沒出影碟的遺珠港片《証人》,好多讀者看完後被燃起了一窺究竟的慾望,還因為我的選圖太具震撼力,被選上了編輯推薦;《美麗鄰人》和《不毛地帶》裡稍縱即逝的一個眼神或表情,代表了哪些不容忽視的象徵意義?除了我以外想不出還有誰會在意……我的文章產量很難遽增,因為每篇真的都太花時間,劇情大綱誰都會寫(甚至會抄),只要5分鐘就可以PO一篇新文,但若沒加上格主的觀察、透視與剖析,讀者又何必浪費時間轉動滑鼠滾輪往下看?

原來,只要有人會看,哪怕只是個位數,讀者的反應(不論好評、負評,或只是點閱率),就是我們持續寫下去的原動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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